养牛用地新规
养牛用地新规
1、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
2、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3、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流程: 1、写出本人申请。 2、到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 3、到镇政府加盖印章。
4、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标准黄牛养殖场配置
养牛场用地需要具备以下要求和标准:有一定的面积和地形条件的土地是可以用于养牛场的。
养牛场需要有足够的土地来安置牛舍、露天放牧的场地以及饲草的生长,一般牛舍占地面积大约为200-300平方米,每头成年牛需要2-3亩左右的放牧场地。
同时,土地的地形、水源、通风等条件也需要符合要求,以便保障牛舍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养牛场用地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周边环境,如是否有工业废水排放等不利因素,以及当地法规对于养牛场用地的限制要求,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法律风险。
此外,在养牛场用地的规划设计中,还需要考虑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如如何合理配置用地,保障饲料和水源的充足等问题。
按着100头黄牛配置:
1、干净,卫生,冬暖夏凉的牛舍。
2、自动化喂料及饮水设备(管理人员1 人)。
3、自动化粪便清除设备(管理人员1人)。
4、牛兽医一人(工作含人工授精及采精)。
5、产房工作人员两人。
6、物资购买人员1人。
7、奶牛场场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