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女士被丈夫杀害,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1. 来女士被丈夫杀害,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来女士被丈夫杀害,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我是仁者厚德载物,我来回答来女士被丈夫杀害,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来女士被丈夫许国利杀害以后,她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她的两个女儿以及她的父母,她的丈夫许国利虽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被法院定罪量刑之后,肯定会被剥夺继承来女士财产的权利。

而且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因为是谋杀,加上杀人分尸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许国利很可能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许国利被执行死刑以后,他名下的财产肯定不够赔偿受害者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因此许国利的儿子是无法继承许国利遗产的,除非他愿意替许国利赔偿受害者家属。

至于来女士11岁小女儿怎么办,因为她的母亲被父亲杀害,父亲又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此她实际上成为了无父无母的孤儿,据悉她已经被外祖母即来女士的母亲接走。

可见来女士的小女儿将来跟随外祖父与外祖母生活也许是最佳的选择。而来女士小女儿的哥哥是同父异母、姐姐是同母异父,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女儿大概率会选择跟随外祖父与外祖母生活。

因为来女士的小女儿只有11岁,属于未成年人,法院会在来女士的遗产首先给她的小女儿留下抚养费,来女士遗产剩下的部分由她的两个女儿以及她的父母四个人平分。

希望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好来女士小女儿的生活与学习,毕竟这个小女孩太可怜了,父亲杀害母亲家庭惨剧造成的影响也许是她一生无法完全摆脱的心理创伤。

来女士不幸被丈夫杀害,你提的两个问题正是大众特别关心的问题。

来女士被丈夫杀害,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 中国养殖网

一.她的遗产。

来女士是突然死亡,肯定没立下遗嘱,所以她的遗产只能按照遗产继承法来处置。

又因:

1..她的丈夫因杀人罪名成立丧失了继承权;

2.她的父母已去世;

3.她和许某的儿子没有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因此,许某的儿子也没有继承权;

因此,她的遗产由她的两个女儿来继承。

两个女儿继承遗产的份额,按法律规定:

一般应该均等;

适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二.她的11岁的女儿。

来女士的小女儿的命运牵动着我们的心。

一夜之间,妈妈死了,爸爸成了恶魔。

目前,有两件事必须解决好。

(一)谁来担负她的监护权?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弟弟愿意抚养她,他的弟弟表示:小女儿和自己的女儿相差一岁,也有伴,对她的关爱不会少。

但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它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6日,来女士的前夫余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1.家里正在研究小女儿的监护问题,小女儿应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监护;

2.开支要考虑,我们也要养家;

3.即使大女儿同意抚养小女儿,也要家里人全都同意。

我也和众多网友一样觉得,由大女儿抚养小女儿比较好。

建议:

将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全部做为小女儿的抚养资金和教育资金。

这样既能让小女儿安然无忧的的长大,又能适当的补偿大女儿和她的家人的辛苦。

说实话,大女儿也不容易。

母亲当初在她未成年时离开了她;她现在嫁人了,自己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孩;她除了要承担生活压力,还要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妈妈被杀了,妹妹的爸爸是杀害妈妈的凶手……

(二)如何保护小女儿的身心健康?

1.需要政府帮扶小女儿的心理康复;

2.需要社会的关爱!

不要去打扰她;不要用言语去刺激和羞辱她,如一定不能喊她杀人犯的女儿之类!……

3.家人的呵护。

爸爸亲手杀了妈妈并碎尸,这样的事实谁能接受?

小女孩以后还能信任谁?她最亲的爸爸都是不可信的!

抚养这样一个心灵饱受摧残的孩子,更需要细心和耐心,更需要讲究方法和策略。

因此,愿意真心❤对待小女孩的家人都是最伟大的。

“若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大人的罪责不该由孩子来承担,孩子被大人污染的世界应重返纯净。

生活的冰雹已砸向了孩子;生活的尖刀已将孩子割得遍体鳞伤;生活的烈焰已将孩子烧得体无完肤……

人间啊人间,除了爱,还有什么能让孩子活下去?

人间啊人间,除了爱,还有什么能让孩子活下去?

遗产最好全部由11岁女儿继承!

杭州女子失踪案真相大白,丈夫许某某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妻子,最后被警方逮捕。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遇害,许某某被逮捕,那么家庭财产应该由谁继承?或者如何分配?

△来女士一家三口的合影

据悉,来女士一家,家庭条件不错,存款七位数,房产有两套(一套60平,一套120平)。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的配偶里面,来女士遇害,许某某故意杀人被剥夺继承权;父母指的是来女士的父母、许某某的父母,但他们都已经离世(网传事发之后,小女儿由外婆接走,实则不是,小女儿目前由来女士的姐姐照顾)。排除配偶和父母后,子女里面只有11岁的女儿,那么家庭财产理应由她全部继承。

实际上,来女士一家三口,户口本上只有来女士、许某某以及11岁的女儿。两套房产当初也是按人头分来的,每人60平,来女士一家总共分得180平,其中第一套60平,事发前他们居住于此;第二套120平,正在装修。

至于来女士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离婚后由前夫抚养,来女士和大女儿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而许某某和前妻所生的儿子,离婚后由前妻抚养,许某某和儿子之间也不存在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

关于小女儿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的问题,正常来说应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抚养、照顾,而与小女儿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就是她那同母异父的姐姐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已经成年的姐姐和哥哥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妹妹。

我个人认为交给姐姐抚养最合适,因为姐姐这边生活在大城市,家庭条件不错,哥哥住在农村,婚房问题还没有解决。此外,一个11岁的女孩经历了如此悲剧,对她的精神打击是难以形容的,她哥哥肯定也没有那个精力、心思去安抚和照顾,也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