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猪养殖产业发展现状

  1. 福建适合养殖什么
  2. 福建养猪散养户规定

福建适合养殖什么

水产养殖的话可以养鱼、养虾、养蟹、养贝类、养海藻;这些都是可以的,不过福建的话,养殖热带水产会比较好,比如像黄颡鱼,斑点叉尾回,大口鲶,中华倒刺巴(青波),丁桂等各种鱼等等都是可以的,这种也适合年轻人去创业,因为投资费用比较少。所以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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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猪散养户规定

养猪散养户需要建立,无需办理相关养殖证件,但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才可以建设养殖场,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强调一下,如果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按以上所说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福建泉州养猪散养户有以下规定。 一、严格实行“点对点,批批检”调运

  严格落实《福建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闽非控部〔2019〕1号)、《福建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非控部〔2018〕16号)精神,暂停外省生猪调入我省、我市。

  (一)生猪跨市调入: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和符合条件的(我市接收的)屠宰场签订专项供应生产合同,可以实施出栏肥猪“点对点”调入我市。实行调猪检猪,对每个待出栏猪圈生猪血液样品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同时,应提交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准调证明。

  (二)猪肉跨市调入:调出猪肉产品的外地屠宰企业要符合闽非控部〔2019〕1号文相应条件。实行调肉检肉,对每批猪肉组织样品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同时,应提交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准调证明。

  (三)市农业局联系接洽符合“点对点”条件的外地养猪场和外地屠宰企业名单并提供给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确定我市“点对点”屠宰企业名单,交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并督促签订专项供应生产合同。

  二、严格实施分期差别化外调管理

  根据《泉州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泉疫防指〔2019〕3号)要求,采取“规模场减栏,散养户清栏”的措施,分别在1月15日前减栏、1月20日前清理完毕,需要消化本地部份生猪,同时防范市场价格大起大落。

现在在网上传出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农村将会禁止零散养猪,对于这件事情,因为很多网友的争议,有的人说这个消息其实是假的,只是农民自己理解错了而已,但是有的人说这件事情是真的,并且还说的有板有眼的,所以这就让很多农民很疑惑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其实这件事情只是谣传而已,并不是真的,所以农民根本就不用担心。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二、农村养几头猪不违法?

在农村养多少头猪都合法,没有数额限制。那么,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呢?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对于国家禁止农村养猪,可能很多农村朋友都误读了,国家并不会禁止农村个体户养猪,而是针对一些养猪场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养猪场必须要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从而进一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以及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