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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井田制,它是怎样瓦解的

什么是井田制,它是怎样瓦解的

什么是井田制,它是怎样瓦解的

井田制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土地制度之一,在距今2000多年前的周朝时期达到鼎盛,同样也在周朝时期走向瓦解并消失。

到了周朝的后半段,也就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为了实现争霸的目的,逐渐废除了井田制,原因就是这种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国家的发展了。

井田制瓦解的直接原因是民间生产技术的提高以及这种制度无法带动生产积极性等等,但根本原因是它已经无法再适应社会发展的物质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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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的公田与私田)

对于井田制的起源,后世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起源于夏朝,有人认为起源于商朝。约公元前1046年左右,周武王姬发消灭了商朝,建立了历史上的西周王朝。

为了管理更加辽阔的土地和日益增加的百姓,周朝继承并发扬了井田制这种土地制度。那么,究竟什么是井田制呢?

在距今2000至3000年前,由于社会生产力落后、科技不发达,百姓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后世。

百姓的主要生活来源均来自于可以耕种的田地或土地,这部分是私田,产出归自己;

而维护王朝统治的花费成本也来自于田地或土地的产出,这部分是公田,产出全部归国家。

周朝时期,国家将可以耕种的田土用道路和渠道分割开来,形成这些十分规则的“方块状”井田。井田中央的田土就是公田,土地肥沃、面积辽阔,产出全部归国有;井田边缘的田土就是私田,产出归一般贵族或者居民,土地贫瘠或者面积狭小。

井田制是周朝的土地制度,既供应了王室与诸侯百官的俸禄,也维持了周朝的统治。说白了,周天子把可以耕种的公田交给下人去耕种,而参与劳动的下人却什么都不能得到。

下人(主要是没有身份的奴隶)要先耕种公家的那些方方正正的井田,完成任务,然后才能去谋生(耕种一些零碎、不规则的私田)。

公田的产出、农作物收获都被周天子拿走了,而那些真正参加耕种的百姓或者奴隶依然挣扎在饥寒交迫之中,无法自给自足。因此,井田制既是保证周朝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制度,也是周朝奴隶主积极剥削奴隶的真实写照。

到了后来,底层的奴隶们为了生活,逐渐逃离本地或者开拓私田,导致公田无人耕种、渐渐荒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一些诸侯贵族们为了招揽人心,也积极鼓励奴隶开拓公田之外的私田,这些田土的产出不用全部交给周天子。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争。为了弥补公田的不足,也为了获取私田的产出,鲁国废除了井田制,允许土地买卖、规定公田与私田都要纳税,牢牢抓住了土地的产出收获。

其他诸侯国君们为了吸收人口,也纷纷废除古老的井田制,同时还允许土地买卖,既刺激了底层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提高了国家的收入和国力。

首先声明:其实关于井田制的记载很不完整,只是依靠一些残存的壁画和文字进行研究整理,现代很多史学家都通过这些已发现的文字记载和壁画结合相关朝代历史进行分析研究加以想象。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什么是井田制

井田制是出现于商朝、成熟于西周。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经济制度),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土地所有权是归商王或者周王的。

在井田制下,将土地分为九份,其中由八户人家每人各自领一份田地进行耕种,称为私田,私田是不用交税的(耕种所得归于农民)。 八户人家还要共同耕种剩下的一份田地,称其为公田,公田的产物都要上交给国家。

其实井田制的构想很好,但人性自古以来都是一样的,为了自己的收成可以好好努力耕种,一旦为了别人耕种,基本上就没有人愿意尽力。一如《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民不肯尽力于公田。”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大致把井田分为三类。

1、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封建主驱使奴隶集体耕种。

2、封建主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

3、封建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穷苦的平民百姓)。庶人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

这就是井田制的大致构成,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土地所有权),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土地领主)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因此,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

文前我就声明了,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

我们再来谈谈井田制是如何瓦解的

随着社会发展,到了春秋时期,“井田制”逐步走向衰落,衰落原因很多,最主要的就是人口基数变大。 《韩非子》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故民不争”。可是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大,各诸侯国都面临人多地少的情况。而各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国力,不断鼓励生育,或者鼓励移民,于是井田制的弊端就出来了。

为解决人多地少的主要矛盾,当然同时也因为生产力的提高(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幅度的发展了生产力)。封建主允许甚至鼓励平民开垦井田之外的荒地,且开垦的荒地可以不向国家交税。铁器的使用让农民迅速的开垦出了非常多的荒地。因为农民专注于荒地的开垦,封建贵族获利于这些新开垦的荒地,强迫农民让这些新开垦的荒地并入井田制,大量农民转而投入新贵族。大量农民逃亡,让井田制出现了大量荒地。于是井田制慢慢衰落了。

加之春秋战国时期,做为流通工具的货币在市场上已经很成熟,原来由“井田制”带来的税收逐渐满足不了封建贵族。管仲就曾指出“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于是由原来的“藉而不税”改为“履亩而税”,出现了新的土地形式“初税亩”,规定在公田税收之外,对原来不征税的农奴的田地和井田中公用土地都按一定份额缴税。由于“初税亩”在财税收入上能给奴隶主们带来更大的收益,所以才会逐渐取代井田制。

彻底瓦解——商鞅变法法律上废除井田制

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确定了土地私有制。于是,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井田制彻底瓦解。

文前已然声明,关于井田制的资料极少。井田制的史料仅来自于《孟子》与《周礼》的部分记载。必有不全之处,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