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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若说酷刑,我们的先辈是一些极具创造力的人,有些时候是为了让对方说实话,有些时候却纯是为了报仇雪恨,在这冤冤相报何时了中也就诞生了以下几种酷刑。

腰斩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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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

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车裂

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

车裂《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

但凡是酷刑,基本上都是比较残忍的,都能让犯人生不如死,饱受各种各样的折磨。古今中外的酷刑琳琅满目,大多以折磨犯人的肉体为主,主要就是带给犯人以肉体上的疼痛,另外也有不少酷刑带有羞辱意味。

先来聊聊我国历史上的酷刑吧。

我国历史上的酷刑非常多,最为有名的非凌迟莫属,所谓凌迟,就是刽子手用小刀,一刀一刀从犯人的身体上割下肉来,期间犯人神智清醒,能清楚地看到自己身上的肉被刽子手一刀刀割下,其残忍程度可想而知。

和凌迟类似的是腰斩,所谓腰斩,指的是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犯人砍为两截,因为人的器官主要集中在上半身,因而受腰斩的犯人不会立即死去,往往在被腰斩后的一两个小时内才会死去。在此期间,神智清醒的犯人能看到自己只有半截身体,并且腰部还传来阵阵剧烈的痛感,所以腰斩同样很残忍。

再比如灌铅或者灌锡。简单来说,就是将融化了的铅或锡从犯人的嘴部倒入,铅的熔点为327摄氏度,锡的熔点是232摄氏度,不管是铅还是锡,都能让犯人在痛苦中死去。

还有就是明代东厂常见的梳洗,先用滚烫的开水倒在犯人身上,接着再使用铁梳子在犯人身体被开水浇盖的部位来回梳洗。

另外有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犯人的骑木驴。这种酷刑专门用于惩治犯了通奸罪的女性,受刑前先褪去女犯全身的衣物,然后由衙役将其捆绑妥当后,将其双腿分开,对准木驴背上的粗木棍放下去,再用将女犯的双腿捆绑在木驴的两侧,以防止其因受痛而挣扎。

中国古代的酷刑称得上是琳琅满目,上面只是其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欧洲等地区的酷刑同样很残忍,能让人慢慢受折磨而死。

例如:鼠刑。

鼠刑,也叫老鼠刺激。具体的操作为:

先将受刑者捆绑在特制的长椅上,使其动弹不得,施刑者将十几只饥饿的老鼠放在一个倒扣的铁皮桶中,用束带固定好,保证铁皮桶和受刑者的肚皮间没有任何的空隙。

接着,施刑者会在铁皮桶顶部倒上一些烧红的木炭,此时饥饿且受巨热刺激的老鼠,就会四处逃窜,因为无法逃出铁皮桶,老鼠就只能啃咬犯人的腹部或肚子,最后会钻进受刑者的身体,咬开受刑者的肠道和胃部,不断尝试在犯人身上寻找逃生通道。

还有一种是笑刑。

笑刑没有并不血腥,但同样会让犯人饱受折磨而死。行刑前,先在犯人的脚心或者其他敏感部位涂上糖水、盐水、蜂蜜等,然后牵来一头山羊舔舐。山羊粗糙的舌头往往会让犯人忍不住大笑,一开始受刑者可能有些享受,至多半个小时就开始呼吸不畅,最后窒息而死,也算是一种极为残忍的酷刑。

古代刑法及其残酷,尤其是针对女人的刑法,更是变本加厉。

女子在古代社会本就地位低下,因此如有作奸犯科,等待她们的刑法当真是生不如死,在这里就讲几个典型的刑法。

拶刑

喜欢看古装戏的朋友对这个刑法应该非常熟悉,其实就是用一种夹子夹住女犯的手指,然后两个衙役向不同方向一拉,瞬间女犯手指血流如注,疼痛钻心。

拶刑又叫拶指,女人如果受了此刑,双手基本上就算是废了,在那个桑农为生的社会,就算是有幸出狱,也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但拶刑还算是轻的,接下来的刑法才真的叫做生不如死。

杖刑

很好理解,就是屁股挨板子的刑法,但是用到女人身上,便有了新花样。

古代有明文规定,女人挨板子必须“去衣受杖”,就是当众脱光,然后挨打。

具体的过程就是先贴出告示,告知百姓,某时某地,有女子接受杖刑。

杖刑之前,受刑女子便被脱去下衣,在众人面前,名曰“亮臀”,在受刑完毕后血次呼啦的,还要抬到外面给人看,名曰“卖肉”。

极尽凌辱之能事,很多女子受了此刑当场碰壁而死。

骑木驴

这个刑法是针对奸情杀夫的女人,撮合奸情的女性也算。比如《水浒传》里,潘金莲被武松宰了算是便宜了,撮合奸情的王婆可惨了,就受的骑木驴之刑。

骑木驴,具体说来,就是有一根横着的木桩,上面有一根超长的木柱,具体有长呢?

这么说吧,受刑的时候一般是用绳子把女子吊到半空中,然后将刑具上的木柱对准其下体后,松开绳子,木柱深入身体,“自口鼻穿出”,算算有多长?

最恐怖的是,受刑女子“常数日方气绝”,这是一种怎样的煎熬?

幽闭

不要以为是关小黑屋,事实上的幽闭可不是关起来这么简单。

该刑法也是针对淫乱罪名的女人,虽然可能不会像骑木驴那般死去,但也是生不如死。

具体的施刑方法也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不停的捶打女犯的下腹部,最终导致其子宫脱垂,终生再难婚娶生产。

古代的刑法严酷至极,尤以对女子的刑法最为可怖,看了这些,是不是觉得生在新社会是多么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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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古代要犯人受尽折磨却不能速死的酷刑实在太多太多了,折磨人这种事情,对于老祖宗来说绝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在莫言的作品《檀香刑》中,只用一条长棍子便可以让犯人受尽折磨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不论东方还是西方或是中亚,都存在这种刑罚。只需一根削尖的长棍或砍掉树枝的小树即可。对准犯人的粪门,而后松开手,犯人就会插在上面,想挣脱挣脱不了,想速死又不能速死,只有等到这条长棍或小树彻底穿透内藏后,才会慢慢死去。这个过程可以持续1-3天,对于受刑者来说,真可谓度日如年。想要速死,最好的方式就是忍住所有的痛苦,用力扭动身子往下坐,这样或许还能死的快一些。

在欧洲15世纪,流行一种“锤刑”,操作方式很简单,只需用大锤将犯人的四肢全部砸碎,而后用绳子挂在树上,或丢在臭水沟中即可。犯人只是四肢断了,而其他部位并没有受损,忍受着骨头断裂的钻心痛苦,在树上或臭水沟中挣扎号啕数日后才能死去,难道这还不算最可怕的折磨吗?还不如一锤子把脑袋砸开花来的舒服。

同样在欧洲15世纪,还出现一种“晒刑”,主要针对所谓的“女巫”,教士声称太阳的炽热可以烧死她们体内的魔鬼。尽管教士说她们是女巫,其实都是无辜的妇女。这个刑罚很简单,只需将受刑者剥去衣服捆住四肢,使其仰面躺在烤的滚烫的大石头上。不给任何事物和水,任其暴晒。这段期间,士兵和市民可以随意折磨这个受刑者。

教士告诉市民,女巫是不怕痛苦的,她们的哭喊都是假象,因此任何人可以用任何可以想到的方式去折磨惩罚她们。许多变态佬和酒鬼会日以继夜的折磨和强暴这些所谓的女巫。最终,这些可怜且无辜的女人被折磨和暴晒而死,这个过程可以持续很多天。没人希望他们快些死去,而更愿意看着她们慢慢受折磨。

在16世纪,欧洲出现了“拉肢刑”,将犯人固定在一张特制的床上,将起四肢固定在转动轴上,而后用过齿轮的原理来转动这些转动轴,人的四肢会逐渐被拉伸到极限。肌肉和韧带以及骨骼被拉伸到极限之后,带来的痛苦是无法言喻的。施刑者不会让受刑者立即死去,而是每天拉伸一点,当其保守苦难和煎熬后,最终彻底将四肢拉断。这个刑罚跟我国古代的“车裂”有些相似,只不过更为科学一点,给犯人带来的苦楚也更多一些。

就说这么几个吧,想要人不能速死还能受尽折磨的招数实在太多太多,要慢慢说的话,说上一天估计也说不完。